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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7期【建诺每日法评】:外出消费时,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怎么办?

日期: 2024/03/29


外出消费时,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怎么办?
    
       发票不仅是购物凭证,更是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法律凭证。有时,商家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如“算你便宜点,零头抹去,就不开发票了”、“团购、使用优惠券等无法开具发票”、“发票已经用完了”、“消费额度不够,不能开具”等等,拒绝开票。那么,消费者应如何维权?下面将破解套路,维护权益。
       一、发票今天刚好用完了,下次一定补给你。
       如果商家暂时无法开票,可以让商家出具凭证,或者在小票上注明消费日期、金额等以及无法开票的原因,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商家处换取发票。
       二、消费的金额还未达到开票数额/团购无法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开具不存在标准这一说,只要产生了消费,无论数额以及是否享用了优惠,消费者均可向商家索要发票。
       三、不开发票可以享受折扣。
       面对“诱惑”时,有消费者便会折服于小恩小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就十九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若商家坚持不开发票,消费者应当保留消费凭证,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点评人:吕巧兰,法学专业,专注于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