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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0期【建诺每日法评】:低保金账户能否执行?

日期: 2025/03/21


低保金账户能否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须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须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低保金的设置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低保户的基本生活,帮助相关当事人消除贫困,改善生活。若被执行人的银行交易流水显示其收入来源主要是低保收入和一些政府补贴性收入,法院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确实影响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益,应对该账户予以解除冻结。



点评人:陈社汉,执业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