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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期【建诺每日法评】:《民法典》抚养权——孩子的声音也该被倾听

日期: 2020/08/11


《民法典》抚养权——孩子的声音也该被倾听

2010年到2020年的十年间,我国离婚率持续走高。根据中国产业研究院的调查,2019年,全国就有超过400万对夫妻登记离婚。相爱容易,相处难,找到那个彼此欣赏相爱的人相遇其实并不难,可想要维系自己期望的婚姻却非常的不简单。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更是让婚姻关系遭遇更加严峻的考验,长达数月的相处暴露出更多的矛盾,2020年上半年全国离婚率对比上年激增11%。在这一背景下,加之80后90后逐渐成为离婚主力,00后10后的抚养问题就愈发凸显。

针对这一问题,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作出了颇具人文关怀,又兼具法理情理的规定,《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对于已满8周岁的孩子而言,抚养权将不再是父母你争我夺的筹码,孩子的意愿将成为抚养权最重要的考量。从另一角度来讲,《民法典》在这一问题上也给出了值得人们思考的价值判断,即父母的经济条件,文化程度是否比得上对孩子的亲近和关怀。

                                 

  点评:何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现为梁当利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