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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期【建诺每日法评】:对年幼子女未尽抚养责任的父母,子女成年后能否不赡养呢?

日期: 2020/09/02


对年幼子女未尽抚养责任的父母,子女成年后能否不赡养呢?

      最近某热播剧中,凌妈抛弃年幼的凌哥哥,远走新加坡,完全没有尽作为父母对儿女的抚养责任。在凌哥哥成年后,横遭车祸导致瘫痪的凌妈又要求凌哥哥到新加坡照顾她。这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凌哥哥能否不赡养年幼时抛弃自己的母亲呢?

      答案是:不能。无论是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还是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凌妈都有权要求凌哥哥对其承担赡养责任。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凌哥哥不仅对凌妈负有“经济上供养的义务”,还负有“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即凌哥哥不仅要给凌妈赡养费,还要从生活和精神上照顾凌妈,如定期探望、陪同聊天等。

      那么,对于凌妈抛弃儿子的可恶行为,就没有办法处理了吗?有的,只是骄傲的凌哥哥不屑于采用!《婚姻法》以及《民法典》同样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承担抚养责任。凌哥哥可以通过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凌妈抛弃凌哥哥的行为有可能构成遗弃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看热播剧,读建诺法评,与你一一分享其中的法律问题!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点评:张瑞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执业律师,擅长于民商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