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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期【建诺每日法评】:男子因父去世强行休假,公司将其辞退是否合法?

日期: 2021/01/27


男子因父去世强行休假,公司将其辞退是否合法?

       2020年1月6日,某公司员工因父亲生病向主管提交8天的请假单后回老家。次日,该员工因得知公司未准假而返回,途中收到父亲去世的消息,便强行休假回家处理丧事。2020年1月15日,该名员工处理完家事便回到上海开始上班。2020年1月31日,公司向该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认为该员工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离职回老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陆某申请仲裁,经仲裁委审理,裁决公司向陆某支付75269.04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公司机械适用规章制度,该员工请假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其行为并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属于违法解除。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该员工未经批准同意强行休假的做法不对,但其在提交请假单的次日得知公司未准假时已返回,只是父亲去世一事事发突然才决定强行休假,这不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也不属于无故旷工,并不构成用人单位的合法辞退。
       其次,根据《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本案中,该名员工的父亲去世,其应该享有休假回家处理丧事的权利。
       最后,本案中该员工因父去世回老家操办丧事,既是处理突发的家庭事务,亦属尽人子孝道,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用人单位在行使管理权时应遵循合理、限度和善意的原则,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对于员工因家事、或者其他突发情况的休假,应给予充分的尊重、理解和宽容。



点评:李丽珍,2020年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2017年毕业于五邑大学,获商务英语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