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主页 / 新闻资讯 / 法治新闻 / 详情
第246期【建诺每日法评】:业主被捆绑殴打致死,殴打他人致死怎么判?

日期: 2021/02/11


业主被捆绑殴打致死,殴打他人致死怎么判?

       1月24日晚上,吕梁离石区盛世君悦小区一名业主被打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在1月30日通报称,针对此案件,现已查明北国超市负责人郭某等人对受害人穆某钟实施捆绑殴打的犯罪事实。那么殴打他人致死怎么判?打人致死需要赔偿多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殴打他人致死,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但是,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点评:李咏琪,毕业于悉尼科技大学,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