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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期【建诺每日法评】:饭店包间内装摄像头是否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日期: 2021/03/09


饭店包间内装摄像头是否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近日,多家饭店被曝在包间里安装了云台式摄像头,引发网友热议,大多数网友都觉得,商家这一行为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家在包间内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上述法条其实阐明了公民对于隐私信息的主观心态为“是否愿意为他人知晓”。消费者选择包厢,很大程度是基于包厢空间的私密性,如果部分商家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安装摄像头,一定程度上就侵犯到了消费者的私密空间、窥探到了顾客的私密活动。但是,如果店家在消费者进店消费前就明确告知包间内存在摄像头,消费者在知晓自己在包间内的谈话内容有可能为他人所知晓后仍然愿意选择在包间内消费,我认为就不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如今是信息化的时代,很多公民都担心自己的隐私信息被泄露。如果商家能够尽到自己的告知义务,不但可以获取消费者的信任,还可以提高自身的商誉,在商场上旗开得胜!



点评:黄启乐,毕业于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法学本科,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实习律师,擅长于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