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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期【建诺每日法评】:被执行人名下没车没房没存款,却买有保险,法院可否强制退保?

日期: 2021/03/22


被执行人名下没车没房没存款,却买有保险,法院可否强制退保?

       陈先生的三个子女是一起分家析产纠纷的申请执行人。2020年7月,陈先生的妻子意外死亡后,经过家人共同商量,同意保险公司将18万元理赔款转至刘某(陈先生岳父)的账户。事后,因保险理赔款的分配问题,家人之间产生纠纷,陈先生及其子女起诉至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先生的三个子女分得9万元,刘某及其妻子分得9万元。但调解生效后,刘某并未按协议将9万元交付给外孙、外孙女。陈先生的三个子女到中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电话沟通,但刘某拒绝履行义务,也拒绝到法院说明原因。
       此后,经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在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份人寿保险合同。执行法官与刘某多次沟通,然望其尽快办理退保手续,履行义务,然而刘某却不予理会。
       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按程序准备了相关法律文书后,两家保险公司协助办理了刘某4份保单的强制退保手续,法院依法提取了保单的现金价值十一万多。
       保险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庭,很多家庭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转移风险、分散损失,但有些被执行人却妄想把购买“保险”当成一种逃避债务的途径。
       目前,法院查控系统与保险行业系统进行了联网,将保险产品纳入了查控系统,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强制执行的保险产品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依法强制退保,并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执行。


点评:唐婉雯,有多年上市公司工作经验,擅长于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纠纷、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