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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5期【建诺每日法评】:七旬老人遗体腐烂在家,同住儿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还是遗弃罪?

日期: 2022/07/05


七旬老人遗体腐烂在家,同住儿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还是遗弃罪?

        2021年6月,王某因租赁房屋到期搬至74岁的王父家中,王父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但王某罕与父亲交流,对父亲所吃药物名称和剂量一概不知,两人作息时间完全错开,父亲每日独自买菜做饭。7月,王父在小区内摔跤后身体更加虚弱,出行需拐杖辅助。9月已无法独立下床。王某明知父亲身体健康状况恶化,生活难以自理,但每天仅看一眼、问一句。王父从最开始能简单回应,到只能从喉咙里挤出“嗯”的声音,到9月23日离世,王某均未带父亲就医。王某当天已发现父亲死亡,但任由父亲遗体腐烂,直至28日邻居闻到异味报警。
        遗弃罪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关键区分在:(1)生命所面临的危险是否紧迫;(2)生命对作为义务的依赖程度;(3)行为人履行义务的难易程度。王父生命所面临的危险没有达到紧迫的程度,虽然没有独立下床的能力,但一开始可以拨打120就医,对王某作为义务的依赖程度并不十分强烈。但王某对于年老患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父亲,负有扶养义务而没有尽到应尽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点评人:黄艺渊,毕业于五邑大学,法学专业,现为徐宏律师团队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