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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商标有关发展问题的思考

日期: 2018/08/15


也许大家对目前中美两国正在发生的贸易酣战的起因仍记忆犹新,没错,那就是中兴的核心芯片技术,在法律层面上讲,也就是专利技术。关于这一方面,无论是从企业层面,还是国家层面,都有各类专业人士讨论的相当充分了,我就不在这里赘述了。

我今天想聊一聊的是与专利技术息息相关的商标,商标通俗一点说,商标就是一个产品或服务的名字,就如同我们的人名一样,应该是每个做商品或服务都必须具备的。也许,有些人对此并不以为然,所以也并未引起重视。但如果让我们重提“王老吉”和“加多宝”之争、“娃哈哈”商标之争、“IPAD”商标之争、“非诚勿扰”商标之争、“乔丹”商标之惑等等这些不惜耗时几年、十几年,花费几千万,甚至几十亿的代价也要抗争到底的案例,相信大家都能从中窥见一个商标的重要性,一个运作成功的商标所能产生的价值也是不容小觑的了吧。

其实,在今天的商海战争中,那种粗放型的,靠投机取巧暴富的机会越来越少,空间也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是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在内的软实力越来越占着决胜的地位。一个小小的核芯技术能导致一个跨国企业瞬间进入休克状态,而一个小小的甚至没有一点重量的商标,同样也可以使一个如日中天的企业受制于人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反之,却可以以极小成本换取无可估量的利润,从而再造暴富神话。

这些即使从我这些年经手的商标纠纷案,也可有深刻体会。有些客户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商标对一个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明明自己有很好的创意和发展思路,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推广运作,但就是忽略或不重视将自己的创意和发展品牌化,未在一开始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注册一个商标后,再运作。等自己发展壮大后,想去扩大规模、扩大行业时,才发现自己的商标或标识早就被他人注册成商标或他人早已经有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进行了注册,导致自己受制于人或侵犯他人商标权被追究责任而不自知,最终导致自己要么付出惨痛的经济赔偿,要么再花巨资更换其他商标或标识重新再推广。而不管是哪种方式,最终的教训都是惨痛的,其实如果自己在一开始运作公司时,就将自己有创意的商标或标识进行注册,不但时间上达到“磨刀不误砍柴工”之效,在经济上也是可以实现以小博大(现在注册申请一个商标最高价也就2000元/个,而且可以一次性用十年),特别是在整体效果上,更是让人觉得自己高端、正规,给消费者以踏实感。

正如宝洁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 雷富礼所说“短期行为和长期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一个经营者大多数时候,是在放弃品牌建设、制度建设、人力资源建设、核心竞争力打造等以获得眼前利益,还是相反。

一个品牌的本质就是一个承诺。当品牌强大时,顾客会与它建立起感觉和经验的联系,他们能够充分感受到品牌带给他们的是实惠、可靠和愉快,这样他们就会把它当作是自己的品牌,给予信任和关心,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而我们作为律师,为企业做常年法律顾问是必然有之的业务。所以,我们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首先应该有这个意识,然后也要有意识地引导、指导我们的企业主,充分重视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价值所在,使客户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给到消费者充分的信任和关心,并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从而为客户企业的长远、长足、强劲发展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广东诺千律师事务所  王英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