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主页 / 新闻资讯 / 法治新闻 / 详情
第1141期【建诺每日法评】:暂扣驾驶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日期: 2023/09/23


暂扣驾驶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2022年,刘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车辆与谢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及其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究竟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规定,刘某在发生事故时已属于不具备驾驶资格的状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即使刘某驾驶证扣满12分,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形,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则需要结合涉案车辆是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是否包含对暂扣驾驶证造成损失的免赔、保险公司是否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等进行讨论。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给受害人,仍有权在赔付范围内向侵权人追偿,也即最终可能导致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点评人:张秀珍,建诺律师当当队执业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曾在司法机关任职,擅长于处理民事领域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