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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9期【建诺每日法评】:法院能否强制扣划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

日期: 2023/11/01


法院能否强制扣划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

       关于此问题,最高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第14条明确规定:依法保障建设工程领域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依法审慎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支持保障相关部门防范应对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冻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除当事人申请执行因建设该商品房项目而产生的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债权案件外,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对于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款项,不得采取扣划措施,不得影响账户内资金依法依规使用。除法律另有专门规定外,不得以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冻结或者划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资金;为办理案件需要,人民法院可以对前述两类账户采取预冻结措施。
       据上规定,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除当事人申请执行因建设该商品房项目而产生的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债权案件外,法院不得对监管账户内资金采取扣划措施。但是,在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监管相关账户的目的已达成,此时法院依法可对账户内资金采取强制扣划措施。



点评人:卢春燕,建诺律师当当队执业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刑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