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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期【建诺每日法评】:关于航班延误保险诈骗案

日期: 2020/06/11


        69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近日鼓楼警方成功侦破一起航班延误保险诈骗案,从2015年至今,嫌疑人李某通过购票虚构行程,在近900次延误航班中获得了高达300多万元理赔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保险诈骗罪核心的要件之一,就是投保人是否虚构了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是制造了保险事故。

        本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做出理赔是以航班延误条件,而航班延误不是李某所能掌控的,也不可能是李某的行为能造成的。因此,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点评:李志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