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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0期【建诺每日法评】:什么是劳动仲裁时效?

日期: 2024/01/01


什么是劳动仲裁时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以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越来越多。作为用工单位,在应对劳动仲裁时,面对某些仲裁请求可采用仲裁时效抗辩的诉讼策略。那么什么是劳动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也可以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中止。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以,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时,可以查看是否有仲裁请求已过上述劳动仲裁时效,降低赔偿金额。



点评人:黄启乐,建诺律师当当队执业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骨干成员,擅长处理知识产权及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