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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8期【建诺每日法评】:楼上阳台公共管道漏水,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日期: 2024/02/29


楼上阳台公共管道漏水,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案件回顾
       2022年7月,住在301室的朱先生发现自家客厅靠阳台的天花板有滴水现象,便赶紧找来了物业公司和楼上邻居401室的王女士一起排查漏水原因。小区物业人员怀疑是401室阳台上公共排水管漏水,但是401室阳台上公共管道周边包裹了橱柜,也没有预留检修口,妨碍物业排查原因。此后王女士一家也拒绝了物业公司进一步检查的要求,最终造成漏水情况加重,导致朱先生家中多出部位浸水受损。
       2023年3月,朱先生将王女士一家和物业公司诉至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要求王女士一家拆除401室阳台上公共管道包裹的橱柜,并要求王女士一家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修复费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对小区住宅公共管道尽到应尽的管理和养护义务,出现问题后也未及时要求401室对包裹的公共排水管道进行整改并继续排查漏水原因,应对原告的损失负有50%的赔偿责任。而被告401室业主长期使用将阳台上公共管道包裹起来的橱柜,客观上妨碍物业公司对公共管道的养护和维修,且在物业公司提出要求打开橱柜的情况下,仍然拒绝物业公司检修要求,401室业主违反其对公共管道养护负有的协助义务,故被告401室王女士一家对原告的损失也负有50%的赔偿责任。
       案件审理中,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检查确定原告损失为3.9万元,鉴定费1.5万元。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401室王女士一家拆除包裹在401室阳台上公共管道外的橱柜;被告物业公司、王女士一家各赔偿原告1.9万余元。诉讼费和鉴定费由两被告各半承担。
       以案说法
       1、业主室内阳台上的公共排水管道由谁来养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域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公共排水管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小区内公用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如因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导致人身或财产受损,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自家阳台上的公共管道能不能包裹起来?
       作为业主,应为物业公司履行养护义务提供必要协助和便利,否则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有些业主为了房屋美观和便利,常常会将阳台上排水管包裹起来,但应当预留检修口,确保物业公司能够定期对公共排水管进行养护和检修。
       3、发现家里发生漏水后应如何处理?
       若发现家里发生漏水,业主应第一时间进行报修;同时应固定相关证据,例如收集现场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维修单位或物业公司证明、维修费用发票等能够证明漏水对自己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据。尽快与相关业主、物业公司等进行协商,并在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对于财产损失价值、漏水原因难以确定的,可以向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咨询或者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评估、鉴定。



点评人:麻嘉欣,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杜福香律师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