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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期【建诺每日法评】:广州两男童车内窒息死亡,谁该担责?

日期: 2020/06/27


广州两男童车内窒息死亡,谁该担责?

      6月22日,广州两男童无故走入私家车玩耍,因操作失误关闭车门导致窒息死亡一事持续发酵。男孩家属表示:私家车车主有一定责任,他没有关车门,不然孩子也进不去。

      那么,车主究竟有没有下车关门落锁的义务?假如没有落锁,是否算民法上的过错而要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未锁车门,是否构成“过失”?

      车主锁车是为了防盗窃,现在该案车主在没有确定车门是否处于上锁状态就自行离开,是对自己财产权的一种处置,法律并没有要求车主离开务必上锁,而且车辆是处于一个私有的民宅院子里,所以车主对于事故发生主观上不具有过错,停放车辆的行为也不是侵权行为,在民事责任上,车主不承担侵权责任。

      另一方面,儿童好动,去车子上玩也属正常,但毕竟还小,不懂事,需要监护人的在场监护。故监护人是严重失职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民事责任)。刑法上监护人其实已经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只是他们也是被害人,先前很多案例都未立案追究。


点评人:唐婉雯实习律师,有多年上市公司工作经验,擅长于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纠纷、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