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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3期【建诺每日法评】:违法减资的股东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 2024/08/22


违法减资的股东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第224“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规定可以常规的公司减资应当遵循以下流程:①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②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③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④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若违反上述减资依据新《公司法》第226条规定。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点评人:陈社汉 ,执业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