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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期【建诺每日法评】:吼堂指责火凤祥抄袭特意喊话郑恺,许多网友也认为郑恺应当对此负法律责任?

日期: 2020/07/29


7月26日晚,成都吼堂老火锅(以下简称“吼堂”)发布声明,称与宁波火凤祥火锅店(以下简称“火凤祥”)经营团队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已达成和解。此前吼堂指责火凤祥装修抄袭,并喊话火凤祥的投资人郑恺,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吼堂称火凤祥存在装潢抄袭,从法律角度看,有可能是著作权抄袭,也有可能是不正当竞争。首先,根据报道,吼堂的室内装修设计及软装设计,已在四川省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其室内装潢可受著作权保护,火凤祥的装修可能侵犯吼堂的著作权。但是著作权侵权的认定须达到二者存在“实质性相似”的程度,要求火凤祥与吼堂在具体的装修上存在高度相似,实际认定标准比较高。
其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混淆行为的认定标准比侵犯著作权要低很多,只要二者装潢相近,让大家误以为火凤祥和吼堂具有某种关联性即可。
这个事件虽然最终通过和解方式得以解决,但也给大家上了一堂普法课:有明显特征的店堂装潢是受法律保护的。所有山寨店铺,都可能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原版店铺可以根据《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吼堂在指责火凤祥抄袭时特意喊话郑恺,许多网友也认为郑恺应当对此负法律责任。对此,需指出,火凤祥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主体,郑恺是火凤祥的投资人,二者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主体。火凤祥涉嫌抄袭,火凤祥自己可以承担责任,作为投资人的郑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点评人:麻嘉欣,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杜福香律师团队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