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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5期【建诺每日法评】:没约定还款时间就不用还钱了?

日期: 2025/02/24


没约定还款时间就不用还钱了?

2015AB出具借条,未约定B还款期限,期间从未要求B还款。2025B要求A还款A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A遂诉至法院。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本案中,AB出具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所以A可以随时要求B偿还,但应当给B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个准备时间属于合理的必要时间,合理期限届满之日就是出借人A请求借款人B偿还借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诉讼时效则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故此,B以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为由进行抗辩不成立。


点评人:陈美斯,建诺律师当当分队执业律师,具有大型商业地产从业经验,专注各类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公司股权等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