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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5期【建诺每日法评】: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应由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日期: 2025/03/17


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应由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个体工商户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形式灵活,设立程序简便,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法律风险,其中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导致的债务承担问题尤为突出。常见的情况包括:借名登记(实际经营者借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个体工商户,自身则隐藏在幕后经营)、经营权转让(登记经营者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权转让给他人,但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挂靠经营(实际经营者挂靠在其他个体工商户名下进行经营,双方约定由实际经营者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在上述情形下,一旦个体工商户对外负债,债权人往往难以确定真正的债务人,进而引发债务承担纠纷。

对此,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出现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应由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规定,该条款也只是解决个体工商户案件当事人诉讼地位如何列明的问题,而由谁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法院结合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才能确定。

司法实践中法院主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来认定责任承担的主体:

1)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实际经营者直接参与经营并享有收益的,应承担债务清偿责任。(2)兼顾工商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登记经营者作为工商登记的主体,对外具有公示公信效力,债权人基于对登记信息的信赖与个体工商户进行交易的,登记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如果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之间存在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事实,或者登记经营者对实际经营者的行为存在过错,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4)债权人的善意与否。如果债权人在交易时明知或应知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则可能减轻或免除登记经营者的责任。

因此,律师提出以下建议:(1)对于登记经营者:应当避免借名登记或挂靠经营,确保自身不因他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存在借名登记或挂靠经营的情况,应与实际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责任分担,但需注意该协议仅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2)对实际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确保自身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登记为经营者,应与登记经营者明确约定责任分担,并留存相关证据。(3)对债权人:在与个体工商户交易时,应核实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避免与借名登记或挂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生交易。如果发现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应要求双方共同签署债务文件,明确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点评人:袁淑玲,法学专业,执业律师,现为王英杰律师团队成员。专注于解决劳动争议和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