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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期【建诺每日法评】:未成年孩子玩游戏花父母上万元,能否追回?

日期: 2020/08/04


 未成年孩子玩游戏花父母上万元,能否追回?

  姚先生11岁的儿子在玩游戏时,悄悄绑定了他的银行信用卡,并充值近1.3万元购买游戏装备。姚先生到银行把还款清单打出来时,他惊呆了:清单上密密麻麻的充值、消费字样,每次几元到几百元不等,一个半月时间,共消费了12900多元。在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下,姚先生回家质问孩子是不是打游戏花的。孩子交待,最近一个月玩游戏时,确实绑定了父亲的银行卡,孩子以为网络游戏是虚拟的世界,并不知道付出去的是真钱。

  “这些钱能要回来吗?”事情发生后,姚先生希望能将孩子无知付出的这些钱讨回来。

  《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自己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八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自然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接受赠与、购买一定数量的文具用品等。需要注意的是,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能否要回孩子因购买游戏装备而支付的大额款项,与孩子的年龄息息相关。当事人是一名11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认定,应当结合孩子的家庭经济情况、孩子平时的消费习惯等进行认定。对于孩子因购买游戏装备支付的款项,已经超出与其年龄、智力范围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追回,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点评人:唐婉雯,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工作经验,现为冼秀玲律师团队实习律师,擅长婚姻家事、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