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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期【建诺每日法评】:伴侣婚内出轨,另一半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日期: 2020/08/05


伴侣婚内出轨,另一半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最近某热播剧中许渣男婚内出轨,让许多人恨得牙痒痒的,都在想“全职妈妈”顾女士与许渣男离婚会不会一无所有呢?当然不会!顾女士理性而高智商,法律是她用来捍卫自己在婚姻中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顾女士作为无过错方,法院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许渣男的出轨行为,可以归入“有其他重大过错”范畴,顾女士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其他重大过错”属于兜底性条款,具有开放性、模糊性的特征,需要结合公序良俗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在具体案件中适用。伴侣某天饭后忘记洗碗,另一半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很难得到法律支持哦。因为根据公序良俗及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这只是婚姻中的小吵小闹,不属于“重大过错”。

看热播剧,读建诺法评,与你一一分享其中的法律问题!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点评:张瑞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执业律师,擅长于民商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