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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期【建诺每日法评】:关于遗产继承

日期: 2020/08/09


七娃的父母以及爷爷奶奶都不在了,只有七娃和大伯(也即是七娃父亲的哥哥)相依为命。七娃的大伯有一天不幸离世,大伯一辈子没有结婚,没有生育子女,也没有收养子女,只有七娃一个亲人,那么七娃可以继承大伯的遗产吗?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因七娃既不属于第一或第二顺位继承人,也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因此七娃是无权继承大伯的遗产的。但是,如果大伯是一直由七娃扶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规定,七娃就有权继承大伯全部或者部分的遗产。

而在《民法典》正式施行以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民法典》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扩大继承人范围,根据上述规定,七娃就依法有权继承大伯的遗产


点评人:梁健荣,执业律师,有两年的执业经验以及三年多的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经验,擅长民商事、劳动纠纷等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