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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期【建诺每日法评】: 婚房成水帘洞,谁该担责?

日期: 2020/08/17


婚房成水帘洞,谁该担责?

      最近,江苏扬州有这样一个新闻:因为楼上住户水龙头没关,楼下婚房成“水帘洞”。经多方排查后,事情的原委是,楼上业主将钥匙交给中介,委托中介卖房;中介带人看房忘关水了。那么,楼下业主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起事件中,楼下业主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系楼上房屋积水损坏了楼下室内的物品和装饰装修。楼上房屋室的内积水系该业主未尽到管理义务所导致,楼上业主的过错行为已构成侵权,应由楼上业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楼上业主曾抗辩免责,其主张室内积水系中介行为导致。但该主张未能获得支持,原因在于楼上业主没能出示相关证据,证明究竟是谁打开了屋内水龙头。
      律师提醒: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法律上户主对房屋负有管理义务,即便其将房屋钥匙委托给中介保管,也无法逃脱责任。市民在出售或者出租房屋时,要防患于未然,针对钥匙委托给中介后双方的责任事宜应签订明确的书面约定,若出现问题也能合理规范处置。

点评:刘惠敏,系冼秀玲律师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任职经验,擅长婚姻家事、经济合同、建设施工合同、房屋类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