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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期【建诺每日法评】:关于陕西男子抱摔幼童案的个人见解

日期: 2020/08/28


关于陕西男子抱摔幼童案的个人见解

       8月20日,陕西一男子怒摔幼童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据悉,该男子与女友两人因所生孩子的抚养问题发生争执,而后该男子抱摔幼童,幼童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男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捕。

       我认为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幼童仅有两岁半,视频中该男子两次将孩子重重地摔在沙发上,第二次孩子又从沙发滚落到地板上,摔法可谓极其残忍。就算该男子不是以追求孩子死亡为目的,至少是对孩子的生死持放任态度,符合《刑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加之孩子最终死亡,所以我认为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更为准确。

       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一种责任;为人父母,爱护子女也是一种责任。

点评:马云艳,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