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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期【建诺每日法评】:姐姐是否有扶养弟弟的义务呢?

日期: 2020/09/20


       近日,“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这一话题引起了网友广泛热议。部分网友对结果忿忿不平,认为这样的结果对姐姐明显不公平,为其打抱不平。一时间,伏地魔(抚弟)也成为热点词汇。那么,姐姐是否有扶养弟弟的义务呢?
       首先,需要提醒大家,是“扶养”而非“抚养”,两者之间虽仅一字之差但法律意义却远不相同。从法律上看,姐姐当然不具有抚养弟弟的法律义务,有抚养义务的是父母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对弟、妹是在特定条件下的扶养义务。
       虽然姐姐对弟弟有扶养义务,但是姐姐对弟弟的扶养义务是有前提的,不能一概而论。根据现行实施生效的《婚姻法》第二十九条、以及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因此姐姐对弟弟的法定扶养义务需要同时满足三个前提条件: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弟弟尚未成年、有负担能力。所以,姐姐对弟弟具有扶养义务是无可非议的,是否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是实务中更易产生争议的部分。


点评人:马云艳,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