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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期【建诺每日法评】:遭受家庭暴力,可以怎么办?

日期: 2020/10/12


遭受家庭暴力,可以怎么办?

       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对家暴的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暴时常发生,面对家暴,可以怎样保护自己呢?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寻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以及公安机关的帮助;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实施家暴尚未构成犯罪的施暴者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如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受害人可以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一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系法定准予离婚情形之一,受害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损害赔偿。

       家暴时常发生与受害人基于种种现实原因回避问题息事宁人的行为有关。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面对家暴,全社会都应保持警惕和零容忍,让受害人敢于直面家暴和捍卫自己的权益!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点评:张瑞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执业律师,擅长于民商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