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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期【建诺每日法评】:慎防诈骗大陷阱!

日期: 2020/11/23


慎防诈骗大陷阱!

       经“双十一”购物节狂欢后,继而引发的下一个热潮,那就是退款退货。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法院通过审理一起通过联系买家“退款”而实施诈骗的案件,三被告人按照事先编好的“话术”,冒充淘宝店的客服人员或者理赔人员,先通过准确说出买家姓名、电话号码、网购物品、收货地址等网购订单信息骗取被害人的信任,随后以商品出现问题可以办理退款为由,引导买家点击“钓鱼”网站而非法获取被害人银行卡信息,最后通过网银等手段转走银行卡内款项合计5.7万余元。
       三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不法的手段使买家陷入可获取退款的错误认识,使买家按照套路处分银行信息,继而骗取买家财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句法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办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的规定。三被告人的行为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
       这就提醒我们需要时常敲醒警钟,不要为了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广大消费者也应注意,网购虽然方便又快乐,但是也要时刻注意防诈骗,尤其警惕“给你退款”、“为你理赔”等骗局。



点评人:何韵怡,有多年法院工作经验,专注于民商事、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