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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期【建诺每日法评】:子女因遗弃父亲致其死亡被定罪量刑,遗弃罪如何认定?

日期: 2021/01/30


子女因遗弃父亲致其死亡被定罪量刑,遗弃罪如何认定?

       近日,一则老人遭遗弃病重身亡的新闻备受关注。家住湖北利川市农村的老人向某由于子女外出务工,常年独自在家。即使向某身患重病,子女都对其不闻不问,也未尽抚养义务。2020年6月,独自生活的向某摔倒致脑出血并瘫痪,后经村干部帮助送至医院接受治疗,并聘请护工照料。村委干部、派出所民警联系上向某的儿子向某均、继女冯某,通知其回家照顾病重的向某。冯某返回医院照料向某,两天后将向某接回村,后于6月28日留下病重的向某离开。村干部被迫再次请护工对向某进行照料。2020年7月1日,向某病重去世。向某去世后,向某均、冯某、孙某花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1月14日,法院一审认为,向某均、冯某、孙某花对年老、患病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了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那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犯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向某的子女因对身患重病没有独自生活能力的向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导致其身亡,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是儿女应尽的责任,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如果不尽抚养义务,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



点评:黄启乐,毕业于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法学本科,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实习律师,擅长于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