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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期【建诺每日法评】:网购平台上卖宠物盲盒,售卖活体盲盒合适、合法吗?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日期: 2021/01/31


网购平台上卖宠物盲盒,售卖活体盲盒合适、合法吗?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网络平台上兴起“活体盲盒”,售卖乌龟、狗、猫、鸟类等。店家几乎都是通过快递方式运送,而且不提供检疫合格证明。在商品详情页上可以看到“不能退换”“不接受指定品种、不接受退换与中差评,评论中不能写是亏还是赚,不能说出是什么品种”等标注。有快递员表示,按规定活的动物是不能寄的,被发现的话一单要罚好几百。
       借着盲盒这个风口,现在有种万物皆可盲的趋势,小到橡皮大到动物,以后是不是要卖车?我认为这个趋势需要监管层喊一下适可而止了。而这样卖动物的行为必须禁止,因为这已危害到了公序良俗,宠物买回来不顺心怎么办?扔了、杀了、吃了?另外,根据《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禁止寄递或者在舰牛内夹芾下列物品:(六)各种活的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根检疫。活体动物是严禁邮寄、快递的,而且运输动物应当及时申报检疫。这方面需要平台加强监管,对疏于监管的平台要承担责任。
       我们再回到盲盒销售的法理基础讨论之上。盲盒销售的射幸特征不违反公序良俗,理由如下:
       第一,标的物不存在为法律禁止的内容。盲盒内的玩偶都是经过ip形象的研发与再设计、加工厂生产制作、销售网结铺设等一系列环节,也包括厂商本身购买ip、创造ip、发现ip的过程,最终通过艺术加工的方式以实物呈现在玩家面前。可见,其本身具有观赏、收藏或投机价值,凝结了在生产创造过程中的劳动成果,符合等价交换的商品买卖特征。另外,猜测隨机事件结果的好奇和欲望也构成其价格的组成部分,盲盒抽彩式销售和隐藏款限量供应属于营销策略为一般人所能接受,因此不能否定其商品售卖的根本属性。
       第二,抽彩式销售和隐藏款限量供应仅带有轻度激励。与賭博不同,盲盒销售的射幸特证并不显著,不存在零和博弈的可能,购买者本身买到了实际等价产品,至于是否购买到心仪产品是买卖合同所约定的具体内容,并未产生导致社会财富流失进而引发社会矛盾的问题,符合双方意思自治。部分保险产品、对賭协议、有奖销售均带有一定射幸行为并未产生对社会不利影响。可见,这仍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
       新华社12月26日发文评价盲盒经济,文中称,盲盒不仅成为一种经济现象,也反映了当下中国年前人,特别是“95后”一代的心理和生活状态。惊喜和期待的背后,"盲盒热"所带来的上瘾和赌博心理也在滋生畸形消费,不少盲盒爰好者每月花费不菲,正所谓“一入盲盒深似海,从此钱包是路人。”



点评:陈朝钦,毕业于广州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于企业法律服务等非诉业务,民商事、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