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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期【建诺每日法评】:高薪驾驶员的风险:车没了还要继续还贷?

日期: 2021/03/26


高薪驾驶员的风险:车没了还要继续还贷?

       某汽车服务公司发布招聘驾驶员广告“每月收入保底2万元”,张某看后心动不已。在该汽车服务公司引导下,张某签署了一系列合同,购买车辆运营。不久,由于收入达不到预期,张某要求退车。一番激烈争论后,该汽车服务公司同意退车,并向张某出具《退车协议》,写明车辆退回该汽车服务公司,车辆月供与张某无关等内容。
       10个月后,某金融公司因张某未按时支付月供,将张某和某汽车服务公司诉至法院。庭审中,该汽车服务公司认为,还款义务人是张某。张某则表示他在某汽车服务公司引导下,与某金融公司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以分期付款形式购买某车辆销售公司的车。张某还出具了与该汽车服务公司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张某承租案涉车辆并向该汽车服务公司支付月租金,且该汽车服务公司享有案涉车辆完整所有权。法院审理认为,《退车协议》与某金融公司的主张无关,张某应承担支付车辆月供的义务,遂判决张某向某金融公司归还剩余月供。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张某将某汽车服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汽车租赁合同》,并由该汽车服务公司退还其交纳的费用和前述判决载明由其归还的车贷。法院审理认为,已履行的《退车协议》属于张某与该汽车服务公司对《汽车租赁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意见,且该汽车服务公司在《退车协议》中明确表示车辆月供与张某无关,故在张某承担前述生效判决载明的月供款后,依法有权向该汽车服务公司追偿。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法院已收到多起因高薪广告而陷入买车困局的案件。一些不良商家为了销售车辆而夸大其词,以高薪广告为诱饵,广大群众未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即签订合同,不注意保存证据,将导致巨大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



点评:许妙平,毕业于五邑大学,有知识产权专利代理工作经验,专注于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劳动纠纷等领域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