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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期【建诺每日法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反对子孙“强行啃老”

日期: 2021/03/27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反对子孙“强行啃老”

      近期,最高法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周某年过九旬,系文盲,周某的儿子龚某华及其孙女龚某在2017年以帮助其办理银行存款为由将周某带至农村信用社某营业厅办理手续,但实际上是对周某的账户进行挂失,取出存款24万元存入龚某账户。在办理过程中,上述柜台业务办理均由龚某操作,银行业务员需要周某拍照确认时,龚某将坐在轮椅上的周某推到柜台摄像头前拍照,再推回等候席,将材料让周某捺完印后再交给银行业务员,龚某、业务员均未和周某进行交流。最终,龚某华及龚某对周某完成了24万元的转移手续。周某得知后,要求龚某返还,遭到拒绝,故诉至法院要求龚某返还上述款项。
      龚某华及龚某是帮助其办理银行存款为由,欺骗周某将24万元存款取出并转移的事实,周某并不知情。龚某华在未取得周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周某的存款转移到龚某个人账户占有,侵害了周某的财产所有权,应当返还存款。虽然龚某认为案涉存款系周某赠与给龚某华的抗辩,但并无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且根据周某的陈述,龚某华取得其存款的行为并非出于其自愿给付,因此,法院支持了周某的诉讼请求。
      公民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老年人由于身体状况、行动能力等原因,往往难以有效管理、处分自有财产,在此情况下,子女更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父母的财产权益。
      本案中,法院充分查明老年人的真实意愿,坚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秉持保护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有效定纷止争。体现了反对子女“强行啃老”的价值导向,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点评:黄富朝,执业律师,专注于民商事、劳动纠纷及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