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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期【建诺每日法评】:拟定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日期: 2021/05/21


拟定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5月20日上午,陈思诚、佟丽娅发文宣布离婚,引发了无数人的关注,网友们纷纷祝福佟丽娅重获自由,同时也在好奇两人财产如何分割?孩子抚养权归谁?一般家庭离婚后经常会因为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发生争执,那么,为做到好聚好散,在拟定离婚协议时除了要注意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关于户口和姓氏处理的问题。离婚后,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簿原件等相关证件才能办理,若一方不配合,将很难办理手续。因此,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明不准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法律责任,以约束对方。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这样另一方就不能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姓氏;若一方担心对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则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并约定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限制对方的行为。
       二是关于夫妻之间补偿、赔偿的问题。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的规定实质上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使经济地位较弱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享有经济上的补偿。那么在草拟离婚协议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争取多一些补偿,付出较少的一方也有责任给予一定的补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8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针对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一方有权请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另外,因为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是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离婚时无法精确预计的,要等实际发生才能明确,且生活费也是随着物价上涨而不断攀升的,有些当事人在离婚时笼统地约定抚养费的数额,这样的约定使得后续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因此,建议双方在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后,并约定按照具体的比例逐年递增生活费金额。教育费、医疗费和大笔开支(如子女因侵权行为须对外承担责任),则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平均负担。



点评:黄富朝,执业律师,专注于民商事、劳动纠纷及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