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主页 / 新闻资讯 / 法治新闻 / 详情
第358期【建诺每日法评】:司法网拍非儿戏,公众参与需谨慎

日期: 2021/06/22


司法网拍非儿戏,公众参与需谨慎

       6月21日,安徽滁州中院在阿里拍卖平台上(阿里拍卖系最高人民法院确认的全国五家司法拍卖平台之一)法拍一张游戏王纪念卡牌“青眼白龙”。这张游戏卡牌起拍价仅80元,估价仅100元,最终竟拍出了8732.6098万元的天价。阿里平台发现拍品与实际竞拍价格严重不符,可能存在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后,中止了本次拍卖行为。
       这场闹剧引发了部分网友的思考:若官方没有中止拍卖,按照拍卖价格成交,出价8700余万的买受人必然难以支付天价拍卖款,那么司法拍卖后悔拍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首先,参与竞拍时缴纳的保证金是一定不会退还的。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次,若重新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款,悔拍者必须弥补二次拍卖价格和第一次拍卖价格之间的差价。《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再次,对于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法关于适用 <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司法拍卖是能够依法高效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维护申请人的权益的一项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司法网拍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竞拍参与机会的同时,参与竞拍者都要认真、严肃对待,在参与司法拍卖前,要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司法网拍非儿戏,公众参与需谨慎!



点评:麻嘉欣,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杜福香律师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