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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期【建诺每日法评】:吃瓜群众的好奇:“吴*凡事件”可能涉及的刑事问题

日期: 2021/07/28


吃瓜群众的好奇:“吴*凡事件”可能涉及的刑事问题

       1、当时,女方在接受采访时提到,对方的三种搭讪套路之一是,通过与他发生过关系的女孩相互介绍,成功后给介绍者回馈品牌方给的名牌产品,或者是一万块钱。如果这样的套路真的存在,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在假设该套路属实,且在这些女孩不是幼女的前提下: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可能构成强奸罪。如果介绍人明知对方不愿意,而帮助其实施强奸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如果被介绍的女孩在发生性关系后,从中获取利益,那么,双方之间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介绍人可能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或强迫卖淫罪。

       2、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的情况下,如若他真的违反了法律,我国法律能管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条关于属地管辖权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均适用中国法律。所以,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吴亦凡确实涉嫌强奸罪,虽然他是加拿大国籍,我国法律也具有管辖权,而且在定罪量刑上与中国人犯罪一样处理。

       3、如果该事件中女方存在借此索要巨额款项的行为,可能会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此事件的具体情况,如果女方存在索要巨额款项的行为,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女方以贬低对方的声誉为要挟,捏造事实索要巨额款项,作为其删撤并停止发布相关信息的条件,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规定,最高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点评:陈锦轩,毕业于孝感学院,现为执业律师,擅长刑事、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