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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期【建诺每日法评】:是“合理规定”还是“霸王条款”? ——从法律层面看预付卡消费中“不转不退”条款

日期: 2021/08/09


是“合理规定”还是“霸王条款”?
——从法律层面看预付卡消费中“不转不退”条款

       不少消费者购买了健身卡、瑜伽馆或者是美容院的年卡之后,由于太懒、工作调动等自身主观原因,或者是商家停业倒闭、无法提供约定服务等客观原因,找到商家表示希望退款或者转卡,却被商家告知“一经售出,不转不退”。那么,面对健身卡、美容卡等预付卡消费所约定的“不退不转”条款,作为消费者还能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所谓预付卡消费,其实就是先在预付卡内存钱,之后进行专项消费。那么,预付卡消费约定“不退不转”,在健身、美容等行业里属于公认的“合理规定”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可见,商家“不退不转”的条款约定不应被视为行业合理规定,这些约定实质上属于免除商家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有违公平原则,应属于无效条款。
       作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理性消费、谨慎消费,杜绝盲从,从自己的需求点出发选择真实所需。遇到商家“不退不转”的情况,应当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点评:李丽珍,2020年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2017年毕业于五邑大学,获商务英语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