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第六期律师沙龙
日期: 2018/01/10
2017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为我所的例行学习交流日。此次学习交流由梁金辉律师主持,主要围绕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学习与探讨。
此规定一共有三十二条,梁金辉律师都逐一作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从申请复议和执行行为两方面入手,先简单阐述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书所需的内容、请求、事实与理由;再联系民事诉讼法对执行异议的疑问作出明确的回答。在本次的讨论学习中,各位律师踊跃发言,把平时案件中关于执行异议和复议的经验都分享出来,取长补短,把学习内容都转化为实际应用上,处理好当事人与法院的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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