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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5期【建诺每日法评】:企业劳动用工刑事风险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日期: 2023/10/08


企业劳动用工刑事风险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不合规,有招致经济、名誉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等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这就是企业违规风险。而相较于民事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更关乎企业存亡兴废,是企业必须予以重视的风险要素。
       劳动用工合规是企业不可避免的问题,例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具体例如: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或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等行为。此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劳动报酬。法律规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面临三年以下尤其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罚;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则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刑罚。企业涉嫌此罪的,对企业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判罚。有下列情形的则被视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1、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2、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则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论何种企业,若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报酬支付义务,则有涉嫌此罪的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将劳动用工刑事合规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制度之中,避免风险产生。



点评人:张梓溪,建诺律师当当队律师助理,广东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