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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7期【建诺每日法评】:公共管道堵塞渗漏,业主损失谁来承担?

日期: 2023/12/09


公共管道堵塞渗漏,业主损失谁来承担?

       在外地出差的李女士接到邻居来电,得知家里污水已经溢到楼道。李女士急忙委托亲戚和物业上门查看,撬开房门后发现,家中污水竟深达10厘米,室内装潢、家具、电器等悉数被浸泡,现场一片污秽狼藉,污水还顺着墙壁、地板缝隙,渗漏至楼下业主家中。经物业公司排查,李女士家中的污水来源于厨房下水管道倒灌,并系地下负一层的污水横管堵塞所致,该污水管道由李女士及楼上共15户业主使用。此种情况下,李女士业主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涉案污水横管系排水管道,由多户业主共用,系共用部位,业主无法预见污水溢出的突发状况。虽然李女士出差在外,但在获悉状况的第一时间就同意物业公司破门处置,对管道堵塞及损害结果不存在过错。而物业公司应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定期对楼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如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护、管理职责,导致污水管道堵塞,则物业公司的行为明显存在过错,应对于李女士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点评人:马云艳,建诺律师当当队执业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民事争议部成员,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