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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8期【建诺每日法评】: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该如何承担责任?

日期: 2023/12/20


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该如何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在用工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规定,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判断用人单位的责任问题。
       一、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员,目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如果在用工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该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按劳务关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点评人:冯明璧,建诺律师当当队法律服务专员,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