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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9期【建诺每日法评】: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如何处罚?

日期: 2023/12/21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如何处罚?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且标签内容应符合法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将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实施“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点评人:卢春燕,建诺律师当当队执业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刑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