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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期【建诺每日法评】:用人单位体罚员工,员工应该怎样维权

日期: 2020/06/18


用人单位体罚员工,员工应该怎样维权 

近日,一公司逼业绩不达标员工吃蚯蚓事件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据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消息,上月25日,接到广东三禾品味装饰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女)报案称,自己因业绩不达标被公司体罚。接到报警后,碧阳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经查: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同心路的广东三禾品味装饰有限公司为了提升公司业绩,对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员工进行惩罚,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员工李某被公司惩罚吃蚯蚓,李某因不愿意吃蚯蚓改为罚款500元,实在令人气愤!那么如果员工在遭遇用人单位体罚时可以依据什么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所以,员工在遭遇用人单位体罚时,要勇敢的站出来,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并向用人单位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希望以此案例警醒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要逾越法律的底线,只有劳资一心才能创造更好的商业效益。

 

点评人:黄启乐,毕业于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法学本学,擅长于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