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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1期【建诺每日法评】:怎样确定合同违约金?

日期: 2024/04/02


怎样确定合同违约金?

       在订立合同时,往往会涉及到违约金条款,在合同中预先设置违约金是为了防止合同当事人轻易违反合同约定。违约金属于法定或约定的金钱债务,若有一方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则要支付守约方一定的金钱,作为对守约方的损失补偿或者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那么应当如何确定合同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可见,合同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是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的重要因素,此外在民事实务中还会兼顾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履约情况、违约行为、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及合同预期收益等因素。通常,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守约方实际损失30%的,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关于违约金过低或者过高的主张,并要求调整实际的违约金,但无论是哪一方的主张都应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受损一方主张违约金过低的,可举证证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自身因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违约一方主张违约金过高的,则可举证证明自身过错程度较低或者在违约后采取了补救措施以挽回损失等。



点评人:张梓溪,建诺律师当当队实习律师,广东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