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主页 / 新闻资讯 / 法治新闻 / 详情
第1368期【建诺每日法评】:对同行“虚假下单”“恶意差评”,构成不正当竞争

日期: 2024/05/09


对同行“虚假下单”“恶意差评”,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2年10月,陈某建在其门店微信群中,提供了莫某武的店铺链接及收货地址,指使他人在该店铺下单购买外卖商品32单,并送往同一指定收货地址,且部分订单给予了差评。由于指使他人“虚假下单”“恶意差评”,导致平台误判莫某武的店铺存在刷单行为,对该店铺进行降权限流处罚,致使店铺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2023年5月19日,莫某武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认为“陈某建涉嫌雇用他人通过虚假下单、恶意差评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判决停止侵权,向莫某武赔偿损失及维权费用。
       综上,同行“虚假下单”“恶意差评”使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损,构成不正当竞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点评人:陈社汉 ,执业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