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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8期【建诺每日法评】: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日期: 2024/06/28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案例示范:
       刘某于2016年1月1日加入一家设计公司,起始月薪为8,000元,2020年1月,月薪调整至10,000元,2022年1月,月薪再次调整至12,000元,2023年1月,由于公司业绩提升,刘某的月薪调整至15,000元。2023年7月1日,经公司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是刘某经济补偿金计算过程:
       1、确定经济补偿金基数: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应当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计算平均工资:
       2023年1月至6月,月薪15,000元;
       2022年7月至12月,月薪12,000元。
       劳动合同解除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 (15,000 * 6) + (12,000 * 6)/12 =13,500元。
       3、计算工作年限:从2016年1月至2023年7月,共计7年6个月。
       4、计算经济补偿金:
       最终计算刘某应得经济补偿金=8*13,500=108000元。



点评人:张梓溪,建诺律师当当队实习律师,广东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