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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0期【建诺每日法评】:人身保护令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保护命?

日期: 2024/07/20


人身保护令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保护命?

       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为保护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受害人及其亲属而出具的民事裁定,它不仅是对受害人的直接保护,也是对施暴者的法律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家庭成员以冻饿或经常性的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侵害的当事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年老、残疾、重病等原因无法自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等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可以代为申请。申请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应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应有明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列明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关证据。
       人身保护令是为维护人身安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一项重要制度,受害者不必再为暴力威胁让步,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反抗施暴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点评人:张梓溪,建诺律师当当队实习律师,广东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