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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1期【建诺每日法评】:老农卖不合格芹菜被罚10万元,合理吗?

日期: 2024/07/21


老农卖不合格芹菜被罚10万元,合理吗?

       案情简介:据央视新闻报道,家住福建省闽侯县的张某以136.5元的价格帮邻居将70斤芹菜卖给了一家蔬菜批发商,共赚了14元。
       当天,一家便民超市从该批发商处购买了这批芹菜。隔天,该超市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该批芹菜存在农药残留超标情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对张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由于张某逾期未缴纳罚款,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加处罚款5万元,即对张某处以罚款共计10万元,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回应:法院根据过罚相当原则,作出不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法官说法: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笔者温馨提示:“小过重罚”多发生在食品安全等领域,执法者从维护公共利益出发,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对严厉的处罚,有其现实合理性。但在强调执法力度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执法温度,应通过“过罚相当”的处罚,让其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善意。



点评人:谢晓骏,执业律师,具有多年银行个人信贷及公司信贷经验,专注各类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