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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6期【建诺每日法评】:违法所得如何处理?

日期: 2024/08/05


违法所得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返还被害人。因行贿犯罪取得财产性利益以外的经营资格、资质或者职务晋升等其他不正当利益,建议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点评人:林丹,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多年法官工作经验,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