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2/05
死亡抚恤金的法律性质及分配原则
案例:王某和李某是一对结婚30余年的夫妻,双方共同育有两子一女。李某生前立下遗嘱,声明其个人所有财产及其去世后所得财产全部归老伴王某所有。然而李某去世后,其近亲属在处理李某去世后的死亡抚恤金60000元时,家庭内部出现了争议。
王某主张根据遗嘱继承这笔费用,女儿要求平均分割,而两儿子则主张归他俩所有。由于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最终诉至法院。
首先,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能按照处理遗产的原则进行处理?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抚恤金是自然人去世之后由用人单位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旨在对死者家属的精神痛苦进行抚慰。换言之,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死者个人财产,是属于死者近亲属的。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抚恤金并不属于死者,不能作为遗产范畴,更不能通过遗嘱指定继承。
死者的近亲属是抚恤金的共有人,抚恤金应基于死者生前与近亲属关系的远近以及共同生活的亲密程度来合理分配。本案中,考虑到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多年,对于李某的死亡王某承受了更大的打击,因此可得到更高的抚恤金。法院最终裁判,王某分得3万元;女儿和大儿子各获得15000元;而小儿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他曾与李某长期共同生活或对其进行照顾、赡养,因此对上述款项不享有权利。
点评人:张梓溪,建诺律师当当队实习人员,广东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