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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期【建诺每日法评】:使用EMS以外的快递邮寄公文违法吗?

日期: 2020/08/30


使用EMS以外的快递邮寄公文违法吗? 

       近日,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一封群众投诉举报信后,及时调查后作出答复,并使用顺丰快递将答复邮寄给了申请人,后省局确认该局送达方式违法,责令其限期重新送达。市局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及时作出回复,其行为究竟为何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市局作出的答复,属国家机关公文,其使用顺丰快递送达答复的行政行为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故省局确认其送达行为违法。
       那究竟如何正确邮寄公文呢?答案只有一个:邮政EMS。使用邮政EMS以外的任何快递寄递国家机关公文都是违法的!此外,《邮政法》第72条还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除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20万元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邮政EMS,守法公民邮寄公文的不二选择!
 
点评人:卢春燕,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刑法方向,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律师助理